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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 新余2分钟@举报有奖!最高奖励10万元

来源:安博官网首页    发布时间:2024-05-01 03:41:02

12月24日晚,新余公安交警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共查获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

  12月24日晚,新余公安交警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共查获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12月24日晚,副市长、公安局长陈鹏辉到城区路面督导检查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

  近日,新闻媒体曝光了安徽省太和县多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手段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根据上级部署,我市从即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重点打击“诱导住院”、“虚假住院”和虚假就诊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现面向广大市民征集关于定点医疗机构以下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线

  指利用“包吃包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等方式,或者通过“有偿推荐、减免起付线及个人自付比例”等手段,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指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重点通过虚假看病就医,扮演“假病人”“假病情”“假诊疗”等方式,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医保部门将根据《新余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细则》规定按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特殊的比例对合乎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该标准分为六章,对城市市容市貌在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等四个方面的标准做了具体规定,要求城市中的道路、建(构)筑物、公共服务设施、户外广告与招牌、公共场所、城市绿化和城市水域、施工工地等的容貌应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截至“十三五”期末,中国城市数量达到684个,城市建成区面积达6.03万平方公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该标准着重关注了城市市容市貌的“脏、乱、差”和设施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针对性强,能大范围的应用于市容环境专项检查、第三方评价和群众满意度评价等方面,便于群众和社会监督,可以直接用来对各城市作比较、评价。

  标准要求,城市道路、临街建筑、公共场所内无晾晒衣物及吊挂杂物。管线、窨井盖、给排水、电力等设施完好,防触电、防跌落、防碰撞等警示标识齐全。人员密集的室外公共场所实行人员数量监控,疏散通道畅通。户外广告和招牌牢固可靠,应采取抗风压、防坠落、防雷击等安全措施。

  标准还要求,机动车、非机动车应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机动车无违规停放在人行道上,非机动车停放不影响行人通行。废弃车、“僵尸”车得到及时清理。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公共场所、水域、绿地等无违法搭建。

  标准要求,要充分的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实施动态监测、统筹调度、立即处理和考核评价;落实门前责任制,临街单位、门店、住户按规定做好责任区环境卫生、绿化、秩序维护工作。

  为加强对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价,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和治理能力,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慢慢地加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本标准是对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基本性、普遍性要求,城市中的道路、建(构)筑物、公共服务设施、户外广告与招牌、公共场所、城市绿化和城市水域、施工工地等的容貌,应符合本标准要求。第三条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实施动态监测、统筹调度、立即处理和考核评价。第四条

  落实门前责任制,临街单位、门店、住户按规定做好责任区环境卫生、绿化、秩序维护工作。第二章 干 净

  城市道路整体清洁,路面呈本色,边角部位、窨井盖、雨箅周围无污渍、尘土、积水。人行道、路缘石、交通护栏、隔离墩、绿化隔离带等保持干净。第六条

  建(构)筑物、公共服务设施保持外观完好,外立面干净,无破损,无污迹,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拉乱挂现象。第七条

  城市道路绿化带和街头绿地植物生长良好、叶面清洁,无露天焚烧枯枝、落叶,无明显暴露垃圾,无单处面积大于1平方米的泥土。城市水域水面清洁、沿岸整洁。第八条

  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等公共区域无积存垃圾,无纸屑、烟蒂、果皮、污水、污物,无随意堆放废弃家具家电、装修用到的材料等现象。第九条

  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保持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和污迹,无明显异味。果皮箱、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按有关标准规范设置,无污迹,垃圾不满溢。第十条

  施工工地出入口处、机动车清洗场站地面平整,无坑洼,周边干净。无污水、泥浆排入城市道路,无占道冲洗车辆、损坏污染道路现象。第十一条

  各类餐饮经营场所及周边无到处乱丢餐厨垃圾、随意泼倒污水现象,无污渍,无明显异味。第十二条

  运载渣土、生活垃圾等各类散体、液体的车辆保持车容整洁,密闭运输,无抛洒,无污损路面现象。第三章 整 洁

  城市道路交互与通行护栏、隔离墩无空缺、损坏、移位、歪倒。井盖、雨箅等设施保持齐全、完好,与路面保持平顺,无缺损、移位,无堵塞。人行步道铺装平整,无松动、无缺失,无泥土,路缘石齐整,无缺损。人行天桥路面、台阶平整,无坑槽,栏杆无锈蚀。第十四条

  道路两侧及公共场地的公交候车亭、治安亭、交通亭、电话亭、报刊亭等公共服务设施及各种街景小品设置规范、排列有序,保持整洁。第十五条

  电力、通信等立杆和空中架设的缆线整齐规范,不乱拉乱设。路名牌、指路牌和交通标志牌等立杆设置规范合理,保持整齐、完好,文字完整清晰。废弃的缆线和立杆及时清除。第十六条

  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设备和招牌的高度、大小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广告设施设置不遮盖建筑物外观轮廓,不影响建筑物本身和相邻建筑物采光、通风,不造成光污染。第十七条

  各类条幅、气球、空飘物、彩旗等广告设置,符合批准的地点、时限和空间设置要求,保持整洁,设置期满后及时清除。第十八条

  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道路照明亮灯率达95%以上。第十九条

  行道树及绿地内树木无缺株、死株、空株,无危树危枝,枝叶不影响电力、通信、交通信号灯、警示标志等设施正常运行。第二十条

  施工工地现场按规定设置围墙、围栏等封闭措施,围墙、围栏保持整洁完好。施工工地外无乱堆物料,工程完工后场地平整,无破损路面,无堆积杂物。第四章 有 序

  室外公共场所秩序良好,人流、车流疏导有序。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排列有序。第二十二条

  经批准设置的路边便民餐点、早(夜)市,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有序经营,经营结束后场地无垃圾、油污,经营设施摆放整齐。第二十三条

  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无违规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禁止占用绿地经营。禁止在城市水域岸边从事污染水体的餐饮、食品加工、洗染等经营活动。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应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机动车无违规停放在人行道上,非机动车停放不影响行人通行。废弃车、“僵尸”车得到及时清理。第二十五条

  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公共场所、水域、绿地等无违法搭建。沿街建筑无违规破墙开店。第二十六条

  城市道路、临街建筑、公共场所内无晾晒衣物及吊挂杂物。在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上无擅自悬挂或摆放与绿化无关物品。第五章 安 全

  人员密集的室外公共场所实行人员数量监控,设置安全员。各类疏散标志清晰,易于识别,疏散通道畅通,无障碍物。第二十八条

  广场、道路、桥梁、各类驳岸等存在明显高差或缝隙的部位,合理设置防护栏或其他防护装置,防护栏、防护装置无缺失、松动、破损现象。第二十九条

  管线、窨井盖、给排水、电力等设施完好、醒目,无缺失、松动、破损、沉降、移位,防触电、防跌落、防碰撞等警示标识齐全。出现恶劣天气、洪涝灾害时,能够确保设施齐全、有效运行,无安全隐患。第三十条

  垃圾转运站、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等环境卫生设施技术可靠,无污染空气、水体、土壤等风险,无塌方、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第三十一条

  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无构件锈蚀、油漆脱落、龟裂、风化。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档案。第三十二条

  户外广告设备和招牌设置牢固可靠,有抗风压、防坠落、防雷击措施,不得直接安装在易燃物体上。及时拆除过期和废弃户外广告设备和招牌。第六章 附 则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来源:新华网、住建部网站、江西住建4、新余这2名偷手机的惯犯落网了!

  岁末年关,为切实维护渝水社会治安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大力推进平安建设,充分的发挥分局打击“盗抢”专业队优势,严厉打击偷盗违法犯罪行为。

  自12月16日平安建设控发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分局先后抓获涉嫌盗窃违法犯罪人员9名。近日,通过所队联动,抓获2名盗窃惯犯,破获盗窃案件4起。

  12月24日,分局特巡逻大队打击“盗抢”专业队队员经过长时间蹲守,在孔目江一号小区附近抓获一名偷盗手机嫌疑人章某。经天工路派出所民警调查,章某有八次违法犯罪前科。经查,2020年10月16日,章某窜至白竹路某超市盗窃一部手机。另查明章某分别于2020年9月30日和10月23日在白竹路某小区、城北某学校门口各盗窃一辆电动车。

  目前,嫌疑犯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还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12月22日,分局特巡逻大队打击“盗抢”专业队队员在胜利南路一公交站台处抓获一名盗窃手机嫌疑人黄某某。经抱石路派出所民警调查,2020年11月16日7时许,黄某来到城南某中学附近,发现路边骑三轮车摆摊卖小吃的摊主将一部手机放在三轮车上,于是黄某假装在旁边打电话,伺机将手机盗走。另查明,黄某于2018年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